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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走,走,走

第14章 走,走,走 (第1/2页)

看到徐君乐和麦又歌手牵手来到餐厅,强哥和王婉珍不由面面相觑。
  
  啥情况?
  
  他们不会是穿越了吧?
  
  就过去了一天,两人就变了一副样子?
  
  之前,两人虽然看起来也很熟的样子,但牵手这种信号太过明显。
  
  愣了几秒钟,王婉珍最先回过神来。
  
  “阿乐,小麦,你们来的正好。”
  
  只见她面带笑容,神色如常的往前走了几步。
  
  “正好,君昊推了一款新菜,专门针对内地游客开发的菜,你们在那边生活的时间久,过去尝尝,顺便给点意见。”
  
  话是真话,却也没那么真。
  
  李杰开发的那道新菜其实已经试过菜,客户之间的口碑也很好。
  
  提意见,那都是假的。
  
  接着。
  
  王婉珍带着两人来到了后厨,期间,他们很自然的松开了手,安顿好他们两个,她立刻快步走到强哥面前。
  
  “强哥,你都看见了吧?”
  
  “啊。”
  
  老徐乐和和的点了点头。
  
  他又不瞎。
  
  那么明晃晃的东西,怎么可能没看到。
  
  好!
  
  好啊!
  
  守得云开见月明。
  
  君乐这小子没白去鹏城。
  
  或许要不了多久,他们家又要办喜事了。
  
  这么一想,老徐脸上的笑容又盛了几分。
  
  好!
  
  喜上加喜!
  
  当然。
  
  最让老徐高兴的还是珍强记在开业后,不仅被老顾客们认可,还带来了一大批新顾客。
  
  跟他那会比,更上一层楼。
  
  是以。
  
  即便他的失味症没好,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。
  
  能有什么问题?
  
  别说现在不怎么犯病了,就是让他天天都没有味觉,他也愿意。
  
  如果,如果阿乐跟小麦回奥门,那就更棒了。
  
  不过。
  
  这一点,老徐不强求,毕竟小麦家里的情况他是知道的。
  
  父亲早亡,母亲一个人把她拉扯大,不容易。
  
  当然。
  
  把她母亲接过来,他们当然愿意,但故土难离,小麦的母亲不一定愿意。
  
  反正他们家不着急。
  
  全部看两个孩子的意愿。
  
  愿意留在鹏城,那就留在鹏城,从鹏城回来也方便,虽然不能每天回家,一周回来一次还是没问题的。
  
  如果他们留在鹏城,老徐和珍姐都商量好了。
  
  到时候他们给俩孩子在鹏城买一套房子。
  
  老大继承了家业,小儿子嘛,那就继承现金,车、房,全配,另外再给他们小家里注入一笔资金。
  
  三千万。
  
  这笔钱他们已经准备好了。
  
  等小儿子结完婚,他们夫妻俩个手头上基本也没有多少收入了,留了个一百来万。
  
  一套房子。
  
  剩下的就是养老金。
  
  他们两个也不是那种乱花钱的人,等到了退休年龄,靠着养老金,日常生活基本没什么问题。
  
  至于更多的。
  
  他们也没有那个能力。
  
  “给阿乐买房?”
  
  当天晚上,门店闭店后,听着老徐说出他们的计划,李杰直接点头。
  
  “确实应该买一套,我这边还有两百多万。”
  
  “要你的钱干嘛?”
  
  强哥板着脸道。
  
  “我跟你妈忙活这些年,买房的钱还是有的,我跟你说是想跟你商量一下。”
  
  “你觉得到底是全款好,还是分期好?”
  
  “全款的话,他们压力会小点,分期的话,我和你妈妈又担心他们俩个没有压力。”
  
  “要不首付7成?”
  
  李杰提议道。
  
  “鹏城的房价贵,给他们首付多一点,每个月月供1-2万,有压力,但不大。”
  
  “也可以。”
  
  老徐和王婉珍也这么想过,既然要买房,最好是一步到位。
  
  怎么也得是一个大三居。
  
  位置也不能太快。
  
  至于豪宅什么的,他们没想过。
  
  没那个必要。
  
  他们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,配什么豪宅?
  
  “君昊。”
  
  “嗯?”
  
  看到老徐欲言又止,李杰笑着道。
  
  “强哥,你和珍姐不会觉得我会有什么意见吧?”
  
  “怎么会。”
  
  老徐微微摇头。
  
  “你们兄弟感情那么好,就是,我们觉得这么分配,对你来说,可能有点不太……”
  
  “老爸,不用说这个。”
  
  李杰主动打断道。
  
  “一家人,有今生,未必有来世,再说了,珍强记的工作,我其实也挺喜欢的。”
  
  这句话也不算是骗人。
  
  他是真的喜欢这种烟火气。
  
  店里经常来的老顾客,他基本每一个人都能叫得出来名字。
  
  同样的,他们也认识他。
  
  大家更像是朋友。
  
  自从网上的热度消散后,他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忙了。
  
  每天只有中午、晚上两顿。
  
  当天的食材卖完就收工。
  
  下午还能回家去陪陪老婆、孩子。
  
  ……
  
  隔天。
  
  徐君乐和麦又歌再次过关回到鹏城,他们目前并不知道珍姐和强哥的打算。
  
  虽然强哥觉得他们在哪里都一样,但私心里,他们更想小儿子回奥门。
  
  那样的话,一家人热热闹闹。
  
  多好。
  
  回奥门,他们一样会给小两口配上一套房子,反正价格跟鹏城差不了多少。
  
  都是2-3000万的样子。
  
  两人回到鹏城的第一个周末,麦又歌就带着徐君乐回了老家。
  
  “小麦回来了?”
  
  “这旁边的帅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?”
  
  “哈哈,肯定是了,你看看他手上拎着的礼物。”
  
  “女婿上门咯。”
  
  “……”
  
  乡村社会,那是人情社会的经典体现,麦又歌一回村子,到处都是熟人。
  
  麦又歌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名人。
  
 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。
  
  长得又好看。
  
  人也孝顺。
  
  把母亲留在老家,那是因为她妈妈不想跟着她一起出门。
  
 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这样。
  
  不想麻烦子女下辈。
  
  “妈。”
  
  来到家门口,麦又歌笑着抱了抱老娘。
  
  “阿姨好。”
  
  徐君乐跟着喊了一声。
  
  “好,好。”
  
  麦妈妈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乐,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。
  
  姑爷上门的事,她当然知道。
  
  麦又歌早就跟他提了。
  
  是的。
  
  麦又歌说的是准姑爷,两人虽然才确定关系不久,但认识那么久,麦又歌早就确定了要在一起。
  
  所以。
  
  就说是准姑爷。
  
  “来,快进来。”
  
  跟着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,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。
  
 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典型农家小院。
  
  一栋两层的房子,看样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,麦又歌跟他提过,是去年刚刚建的房子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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