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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别撕吧,给孩子的

第23章 别撕吧,给孩子的 (第1/2页)

北城瓦舍。
  
  这是一片江湖卖艺,说书唱戏的地方,三教九流混杂之地。
  
  有点身份的根本不来这里,但却是老百姓找乐的地方。
  
  吃不上饭找活计的,落魄书生提笔卖诗的.......
  
  尽在其中。
  
  入口是耍猴的区域,人多嘈杂臭气熏天,霜儿用袖子掩住鼻子带路。
  
  因为乔装,倒是没人认出两人的身份。
  
  二人兜兜转转,总算挤到了里面,这里相对外面安静许多,茶馆人满为患,说书先生口若悬河演说故事。
  
  故事的内容,自然是安国公小世子,在诗会上大杀四方的名场面。
  
  说书人二度加工,沈贞成了拳打南梁,脚踢北海的盖世英雄。
  
  引得众人高呼:
  
  “爽,就该打击那群南梁人的嚣张气焰。”
  
  “小世子无愧军神嫡孙,真给咱们大锦争气。”
  
  “听说小世子纨绔成性五毒俱全,怎么突然成救世主了?”
  
  “谁踏马说的,老子给他打出屎来,小世子明明是我大锦诗仙!”
  
  人群嘈杂声不断,霜儿好笑的看着沈贞:
  
  “诗仙,接下来怎么办?”
  
  沈贞白了她一眼:
  
  “随本诗仙到随处看看。”
  
  人怕出名猪怕壮。
  
  沈贞现在是又出名又壮!
  
  虱子多了不咬,死猪不怕开水烫,想整死小爷的多了,你们给我死劲的宣传。
  
  霜儿翻着白眼:
  
  “说你胖还喘上了。”
  
  两人闲逛一会,倒是见到几个书生撂地摆摊,拿着几首无病呻吟的诗词叫卖。
  
  沈贞越看越觉得没兴趣。
  
  怪不得落魄呢,这都是有原因的。
  
  看来今天要空手而归喽,求谁不如求己,还是回家自己写吧。
  
  就当他要离去之时,在角落里发现一个破衣烂衫的书生。
  
  书生20来岁,皮肤白皙,眉目清秀,瘦的不成样子。
  
  沈贞关注他的原因,并非书生的长相,而是他面前的摊子上没有诗词。
  
  而是一只大公鸡。
  
  沈贞走到书生面前笑道:
  
  “卖鸡的?”
  
  书生抬头瞅了他一眼,嘟囔四句诗:
  
  “年后擒其携入城,今朝欲割却生情。”
  
  “他乡唯有君和我,同是阿娘饭养成。”
  
  “不卖了!”
  
  沈贞来了兴趣:
  
  “都要吃不上饭了,现在有客人询价,怎地还不卖了?”
  
  书生咧嘴道:
  
  “自从阿娘死后,世上再无亲人,唯鸡君与我千里相伴,不忍哦。”
  
  沈贞笑了:
  
  “你不是本地人?”
  
  “苗疆的。”
  
  沈贞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丢到摊位上,书生抱起公鸡就走:
  
  “都说不卖了。”
  
  “赏你的。”
  
  书生停住脚步,回头问道:
  
  “为何赏我?”
  
  沈贞背起手:
  
  “青山一道同云雨,明月何曾是两乡。”
  
  “相逢便是缘。”
  
  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!”
  
  书生猛然瞪大眼睛:
  
  “公子你......”
  
  沈贞笑着指向远处的茶馆,说书先生还在愤慨激昂的演讲诗仙的故事:
  
  “知道诗仙吗?”
  
  “知道,诗仙大名如雷贯耳,我仰慕已久,不过公子您问诗仙.......?”
  
  话刚说到一半,就见沈贞将面上的青巾摘了下来,这次书生的嘴巴都张大了,露出一口大白牙:
  
  “公子您......您就是诗仙?”
  
  沈贞竖起一根食指:
  
  “嘘,本诗仙这里有份工作,你要不要?”
  
  “要要要。”
  
  书生猛点头,沈贞笑的很开心:
  
  “收拾东西,跟我走。”
  
  书生猛猛吞咽了几口唾沫,二话不说,立即卷起摊位,跟着沈贞就走。
  
  正愁没饭吃呢。
  
  偶遇诗仙。
  
  这运气也是没谁了。
  
  路上,沈贞得知书生名叫金康,苗疆人士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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