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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迷彩与初遇

第九章 迷彩与初遇 (第1/2页)

军训进入第七天,WH的秋老虎终于显出一丝疲态。清晨集合时,天空是灰蒙蒙的铅灰色,风里带着潮湿的水汽,像是憋着一场雨。操场上,一千多名新生穿着被汗水反复浸透又晒干的迷彩服,按照学院分列成十几个方阵,远远望去,像一片等待收割的、蔫巴巴的庄稼。
  
  “都有了!立正——!”
  
  教官的吼声依然中气十足,带着金属般的质感,在沉闷的空气里炸开。还是那个年轻的士官,皮肤晒成了古铜色,帽檐下的眼睛锐利如鹰。他沿着队列踱步,迷彩胶鞋踩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,每一步都像踩在新生们绷紧的神经上。
  
  “军姿!最后一分钟!谁动了,全队加练五分钟!”
  
  宁致君站在工程管理专业的方阵里,脊背绷得笔直。汗水顺着脊椎沟往下流,在腰际汇聚,迷彩服的布料湿透后紧贴在皮肤上,又痒又黏。他能听见旁边陈默沉重的呼吸声,能听见李伟喉咙里压抑的**,能听见整个操场上—千多人共同制造的、那种疲惫到极致的寂静。
  
  这样的场景,他经历过一次。但现在,感受完全不同。前世的军训,他只觉得是折磨,每天都在数着日子等结束。而现在,他站在WH理工大学的操场上,感受着肌肉的酸痛和阳光的灼热,心里却有一种奇异的踏实感。
  
  他在等待。等待一个身影,一个在前世萦绕了他十七年、却从未真正靠近的身影。
  
  “稍息!”
  
  口令声落下,队列里响起一片如释重负的叹息。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,有人偷偷活动僵硬的脚踝,有人赶紧抹一把脸上的汗。教官走到树荫下喝水,留下他们原地休息十分钟。
  
  “我的天,我感觉我的腿不是自己的了……”李伟一屁股坐在地上,也顾不得地上脏不脏,“还有七天,七天啊!怎么熬……”
  
  “坚持就是胜利。”陈默摘下眼镜,用衣角擦着镜片上的水汽,声音有气无力。
  
  “说得轻松,你又不用走正步同手同脚被教官骂。”李伟苦着脸,忽然眼睛一转,压低声音,“哎,兄弟们,看那边。”
  
  他努了努嘴,示意操场对面法学院的方阵。
  
  距离有点远,看不清具体的脸,只能看到一片同样的绿色身影。但即使在几百个同样装扮的新生中,宁致君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身影。
  
  言盛夏。
  
  她站在法学院方阵的第三排中间,即使穿着宽大、不合身的迷彩服,即使戴着同样土气的迷彩帽,她的身姿依然挺拔得像一棵小白杨。帽檐的阴影下,能看见清晰的下颌线,和一小截白皙的脖颈。她正微微侧头和旁边的女生说话,侧脸的轮廓在灰白的天光下,干净得像一幅素描。
  
  “看见没?法学院那边,第三排中间那个。”李伟的声音带着压抑的兴奋,“绝了。我敢说,等军训结束换回常服,绝对是院花级别的。”
  
  “太远了看不清……”陈默眯起眼睛。
  
  “就那个,站得最直的,气质最好的。”李伟说着,用手肘碰了碰宁致君,“宁致君,你觉得呢?”
  
  宁致君的目光没有从那个身影上移开。他看见言盛夏抬起手,用手背轻轻擦了擦额角。就这一个简单的动作,他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  
  是言盛夏。虽然看不清五官,但他就是知道。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沉静,那种举手投足间的从容,是别人模仿不来的。
  
  “嗯,是挺显眼的。”他说,声音平稳,听不出什么情绪。
  
  “何止显眼。”李伟咂咂嘴,“我报到那天就看见她了,在法学院摊位那儿排队。长发,白裙子,笑起来有酒窝。关键是那气质,一看就是那种……书香门第出来的,懂吧?”
  
  “不懂。”陈默老实地说。
  
  “哎呀,就是很有教养的感觉。”李伟说着,眼睛转了转,忽然冒出个主意,“哎,兄弟们,咱们打个赌怎么样?”
  
  “赌什么?”旁边凑赵峰过来。
  
  “就赌……”李伟压低声音,眼睛瞟向法学院方阵,“谁敢现在过去,找那个女生搭句话,不用多,就说‘同学你好,能认识一下吗’,然后要个名字。谁做到了,今晚咱们宿舍请他去后街吃烧烤,啤酒管够!”
  
  周围几个同班男生都愣住了。陈默推了推眼镜:“这……不太好吧?”
  
  “有什么不好的,就是认识一下,交个朋友嘛。”李伟理直气壮,“大学不就是要多认识人吗?而且你看,那么多男生都在偷看,谁敢上?咱们工程管理的,不能怂!”
  
  “这……”陈默犹豫了。
  
  赵峰倒是来了兴趣:“行啊,赌就赌!不过得说清楚,要大大方方地走过去,不能偷偷摸摸的。而且得要到名字,不能人家不理你就跑回来。”
  
  “那当然!”李伟看向宁致君,“老宁,你呢?赌不赌?”
  
  宁致君看着操场对面那个身影。言盛夏正低头看着自己的手,似乎在检查指甲。阳光从云层缝隙漏下来一束,正好打在她身上,帽檐下的半张脸被照亮,皮肤白得像瓷器。
  
 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冲动。不是因为这个幼稚的赌约,而是因为,他等这一刻,等了太久。
  
  前世他怯懦,自卑,总觉得配不上她,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。这一世,他重活一次,难道还要继续远远看着吗?
  
  不。他不要再等了。
  
  “赌。”宁致君说,声音不大,但很清晰,“不过你们不要食言。”
  
  “嘿!你真敢啊?”李伟眼睛一亮,“行!你要真做到了,今晚烧烤啤酒,我们仨请了!”
  
  “对,说到做到!”赵峰也拍胸脯。
  
  陈默看看宁致君,又看看对面,小声说:“宁致君,你真要去啊?万一人家不理你,多尴尬……”
  
  “不会的。”宁致君笑了笑,那笑容里有种超越年龄的笃定。
  
  他深吸一口气,整理了一下迷彩服的衣领——虽然这衣服怎么整理都皱巴巴的。然后,在周围男生惊讶、好奇、看热闹的目光中,他迈开步子,朝着操场对面走去。
  
  脚步很稳,一步一步。迷彩胶鞋踩在塑胶跑道上,发出轻微的摩擦声。他能感觉到无数道目光落在自己背上——有自己方阵同学的,有其他学院看热闹的,甚至有教官瞥来的视线。
  
  但他没有回头,没有犹豫。目光始终落在那个身影上。
  
  言盛夏似乎察觉到了什么,抬起头,朝这边看了一眼。距离还远,看不清她的表情,但宁致君能感觉到,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一瞬。
  
  越来越近。三十米,二十米,十米。
  
  法学院方阵的女生们注意到了这个径直走来的男生,开始窃窃私语。有人用胳膊碰了碰言盛夏,她转过头,这次看清了。
  
  宁致君走到她面前,停下脚步。
  
  这一刻,时间仿佛慢了下来。操场上嘈杂的人声、教官的吼声、远处篮球场的拍球声,都退成了模糊的背景音。他的世界里,只剩下眼前这个人。
  
  言盛夏微微仰头看着他。帽檐下的眼睛很大,瞳仁是深褐色的,清澈得像秋天的湖水。她的皮肤很白,即使在军训晒了七天后,依然比周围女生白一个度。鼻梁挺直,嘴唇是淡淡的粉色,因为炎热而有些干。右脸颊那个浅浅的酒窝,此刻没有显现,但她抿着唇的样子,依然有种说不出的好看。
  
  她看着他,眼神里有疑惑,有审视,但更多的是平静。那种见惯了搭讪者的、礼貌而疏离的平静。
  
  “同学,有事吗?”她先开口,声音清亮,带着一点南方口音的软糯。
  
  宁致君笑了。不是紧张的笑,不是讨好的笑,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、明亮的笑容。他的眼睛弯起来,眼角有细小的笑纹——这是四十三岁的灵魂留下的痕迹,但在十八岁的脸上,只显得真诚而温暖。
  
  “同学你好。”他说,声音平稳,吐字清晰,“我是工程管理专业的宁致君。是这样的,我和同学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,他们让我来找全场最漂亮的女生说两句话。”
  
  他顿了顿,目光坦然地直视她的眼睛:“我环顾整个操场,看了又看,最后走到你面前。因为我觉得,你是我见过最惊艳的女孩。”
  
  这番话他说得很自然,没有刻意的油滑,也没有故作深情的矫情。就像在陈述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。他的眼睛很亮,眼神干净,里面有一种超越年龄的沉稳,但又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真诚。
  
  言盛夏愣住了。
  
  她遇到过很多搭讪。从高中开始,就有男生用各种理由接近她。有递情书的,有假装问路的,有在篮球场边送水的。她习惯了,也有一套应对的方式——礼貌,简短,然后离开。
  
  但眼前这个男生,不一样。
  
  他的态度太坦然了,坦然到不像在搭讪,倒像在做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自我介绍。他的笑容太干净了,没有那些男生眼里常见的紧张、讨好或炫耀。他的眼睛……他的眼睛很特别,明明是一张年轻的脸,眼神里却有种不该属于这个年龄的沉静和笃定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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