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72章 死不瞑目 (第1/2页)
“这肉不能吃!这肉不能吃!这肉不能吃!”
“重要的事情说三遍,今天没给你带熟肉,那马鹿肉你对付吃口,
明天我在给你煮熟了送来!”
ren肉好不好吃,陆卫国是真的不在知道。
他只是知道,吃过ren肉的黑瞎子,从此以后再也不吃别的肉了。
一天到晚就想着袭击人类。
所以陆卫国可不敢赌,这好不容易建立好关系的猞猁,吃到那肉后会不会盯上自己的脖子。
猞猁傲娇,不管陆卫国怎么说,都没有反应。
可从看吴健尸体那不屑的眼神中,陆卫国知道,它没有看得上只沾染了一点熊瞎子味道的脖子。
将华隆造再藏到绑腿内。
陆卫国带着猞猁,朝着马鹿走去。
其实这头后腿根受伤的马鹿很好解决。
拔出后腰处的猎刀,陆卫国在马鹿挣扎的瞬间,躲过鹿角的撞击。
一刀就插入到马鹿的脖颈处!
马鹿吃痛,身体开始疯狂的挣扎。
他用力拔出猎刀,接着后退两步,静静等待即可。
一分钟不到。
那头马鹿就彻底没了动静。
简单易操作。
内行跟外行的差距就在这。
就算吴健他们带着刀,找不准脖子处的位置。
一刀下去也不一定管用。
要知道,畜生的生命力比人类强太多了。
陆卫国以前的猎狗,肚子被野猪捅漏了,肠子都出来了。
好的兽医看到,将肠子塞回去,将伤口缝合,养一段时间就好了。
黑瞎子,野猪,包括这头马鹿,只要不被枪打到要害。
伤口一闭合,照样吃嘛嘛香。
只有豺是个例外,只要受伤,没有利用价值,就会被同伴直接咬死。
“砰!”公鹿摔倒,头上的鹿角都被卡掉一个。
刚才陆卫国距离远,没有觉得大,这凑近一看,就跟那成年老黄牛似的。
一身的毛发极其柔顺,身上四处都是伤痕。
头上的鹿角半米多长,甚至有断掉的迹象,估计都是在保护族群的时候留下的。
陆卫国绕着马鹿转了一圈,这马鹿身上的肉就跟马肉似的,一看就全都是瘦肉。
提了提那挺实的大腿,就这分量,少说也有三四百斤。
就算去掉内脏,估计也能处二百五十多斤的净肉!
“发了!别说这吴健还真有点运气,就是没有福气享。”
陆卫国收起猎刀,从裤脚绑腿处,拔出那把快登刀。
打到黑瞎子,第一时间要摘掉熊胆,否则就会被伤口吸收掉精华。
打到马鹿,第一时间要开膛,拿出心脏,切开心脏取出鹿心血。
此时的鹿心血还是果冻状可以流动的模样。
等马鹿四透,鹿心血会从黑红变成黑色,其中的营养也会大打折扣!
后世常说的鹿心血泡酒,说的就是鹿心中,果冻状的那一点血。
但因为大多数人不懂,不少人卖货的人,会用流过鹿心的血充当鹿心血。
虽然是亲眼杀鹿,取鹿心血给你看的,不过那顶多算是鹿血泡酒。
也有营养,只是成分没有那么多。
至于马鹿肉。
陆卫国琢磨了一下。
最后只取了鹿头,两个后腿,胸口处的肉,鹿鞭准备拿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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