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4章 民政局见 (第2/2页)
在报酬方面,顾延舟大幅削减了一年后的“分手费”金额,并将其改为分期支付。
最后,顾延舟增加了一个关于控制权的条款。
要求林婉在重大公开场合的言行需提前报备,并且要符合顾太太的身份。
这意味着林婉在公共场合的表现将受到顾延舟的更多限制和监督。
林婉面对顾延舟的要求,据理力争。
首先,关于注资问题。
林婉态度坚决,她认为要让林家恢复基本的造血能力,就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。
如果资金不足,那么合作的基础就会变得不稳固,这对双方都不利。
其次,在事务边界方面。
林婉虽然同意明确边界和保密,但她强调自己拥有专业的判断权,不会无条件地执行任何非法或极高风险的指示。
因为这不仅会对她个人造成风险,也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合作的稳定性。
接着,谈到报酬时。
林婉坚持要求一笔可观的足以支撑她未来独立发展的固定金额。
她明确表示拒绝分期支付,并且强调这是“买断”费用,一次性支付才能确保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
最后,在控制权问题上,林婉果断拒绝了顾延舟言行事先审查的要求。
她认为在扮演顾太太的角色时,她应该拥有基本的自主权,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。
然而,她也承诺会始终维护顾氏的形象,不会做出有损顾氏声誉的行为。
就此,两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谈判。
林婉和顾延舟就每一个条款展开了反复的争论。
林婉她巧妙地引用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,毫不退让。
而顾延舟则是充分利用他的优势地位和丰富资源,不断地向林婉施加压力。
他言辞犀利,毫不留情地指出林婉方案中的不足之处,试图让她屈服。
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激烈交锋。
最终,在双方的共同努力(争吵)下,一份双方勉强都能接受的修改版《婚姻契约》终于达成了。
这份修改版的《婚姻契约》虽然与林婉最初的预期有所差距,但也算是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。
注资金额比林婉预期的要少一些。
但对于林家来说,这笔救命钱足够让他们暂时喘口气。
报酬的金额也被削减了一部分。
对于林婉来说依然算是一笔巨款,这也算是对她的一种补偿。
在专业自主权和人身自由方面,林婉成功地保住了大部分的自身权益。
然而,在公开形象维护方面,她不得不对顾延舟做出一定的让步。
这意味着在某些场合,她需要配合顾延舟的形象塑造,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。
“明天上午九点,带上你的证件,民政局见。”
顾延舟拿起那份最终版的契约,语气没有任何温度。
“记住,这只是一场交易。不要对我有任何不必要的幻想,林婉。”
“彼此彼此。”
林婉淡淡回应。
“合作愉快,顾总。”
顾延舟深深看了她一眼,转身离开。
而林婉,在门关上的那一刻,缓缓坐回沙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第一阶段目标,达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