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迫在眉睫 (第2/2页)
四海只要有口吃的,到哪儿都能适应,趴在凳子上也丝毫不减他对食物的热情。
虎妞和金宝也得了半碗面疙瘩,在四海的板凳旁边吃的直摇尾巴。
面疙瘩汤汁香浓,稀稠适中,喝起来细腻顺滑,小疙瘩劲道有嚼劲,吃的满院子的男人们赞不绝口。
“嫂子的手艺真不错,难怪镇上买卖能做起来呢。”
赵玉珍笑着说,“你们可别夸我了,面疙瘩这么简单的东西,你们谁家的媳妇儿不会?”
她见天色不早,吃完早饭连碗都来不及洗,给知夏交代了一声就让五福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。
林寄明见状,叫院子里的男人们先回去想想建屋的事,等他将母子二人送去镇上再回来继续谈。
不过片刻的功夫,原本热热闹闹的院子,就只剩知夏、四海和两只狗。
知夏皱着鼻子。
原本还以为爹回来之后她能清闲一些呢,没想到活还越来越多了。
这样看来,她得想个办法让娘留在家里才行。
吃完早饭洗了碗,她将浸泡了足一个月的稻草从那口破缸里翻出来四分之一放入锅中,加入草木灰和水,用石头压在锅盖上开始熬煮。
熬煮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她记不真切,寻思下一步既然是要将稻草捣成纸浆的话,需要的时间恐怕很长。
塞了几根大柴在灶膛里燃着,自己先去院子里浇了菜地,随后将昨天林寄明从镇上买回的纸和笔墨从屋里拿了出来。
“四海,我教你拿笔练字。”
许是不知道她也在认字,老爹只带回了两只笔。
不过大哥大多时候不在家,另一支笔倒是正好能给她用上。
四海才不会管姐姐自己也没练过字要怎么教他,在他看来,姐姐认字这么快,说不定天生就会拿笔写。
放下金宝屁颠屁颠爬上了桌旁的凳子,规规矩矩的在知夏身边坐下。
知夏见他一喊就来,很是满意,她先教四海正确的握笔姿势,随后拿了个缺口的碗,装了点水让他沾了在桌上练习写字。
自己则用墨块研了点墨汁,在纸上将自己前些日子认的字一一写下。
她本就有点书法功底,虽然毛笔用的少,不过她学东西快,随着她逐渐掌握运笔方法后,越往后写,字写的越来越周正好看。
林寄明回到家,见姐弟两个在院子里练字,也没出声打扰,而是悄悄走近瞧了瞧。
他之前也是念了两年私塾的,自然认得字。
不看不打紧。
望着知夏写下的两张纸,他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。
女儿没有正经念过书,昨天从赵氏嘴里得知,她这段时间跟着沈甫安认了些字,家里的纸笔是他昨天买回来的,按理说以家里之前的条件,她应该没有用过纸笔。
一手字居然能写的这样漂亮!
寻常书生没有个三五载的功夫,可写不出这手字来。
难道真是天赋异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