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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一枚银币的重量

第4章 一枚银币的重量 (第1/2页)

李寻欢将那句充满“加雷斯”式鄙夷的命令,像吐痰一样吐出去后,便重新靠回墙边,恢复了那副百无聊赖的站岗姿态。他眼观鼻,鼻观心,身体的重心微妙地分配在双脚,既放松又能在瞬间发力。他成了这楼梯口一尊活的雕塑,一个粗鄙、易怒、不值得任何人多看第二眼的符号。
  
  大堂里的喧嚣与他无关。贵妇们扇子后的窃窃私语,商人们压低声音的利益交换,都化作一团模糊的背景音。他的感官却像一张无形的网,悄然张开,捕捉着那些被噪音掩盖的细节。
  
  那个胖厨娘又从后厨探出头,看了一眼趴在地上收拾残局的安娜,嘴唇翕动,无声地骂了几个最恶毒的口形,然后缩了回去,仿佛多看一眼都会脏了她的眼睛。几个路过的伙计,脚步丝毫不停,绕开地上的狼藉,表情麻木,好似那不是一个摔倒的同伴,只是一滩需要绕行的积水。
  
  在这里,冷漠是生存的铠甲。
  
  李寻欢的目光,透过壁灯黄铜罩子的反光,冷静地观察着安娜。女孩的手指被碎瓷片划得鲜血淋漓,她却浑然不觉,只是机械地、用一种近乎绝望的专注,将每一块碎片捡拾起来。她的动作里没有怨恨,只有深入骨髓的恐惧。恐惧于惹来更大的麻烦,恐惧于失去那份连果腹都勉强的黑面包。
  
  这不像是一个单纯的侍女。寻常的侍女,在这样的环境下,要么变得和周围人一样麻木刻薄,要么早就被摧垮了神智。而安娜,她的恐惧之下,藏着别的东西。那是一种被长期压制后形成的、近乎本能的顺从,仿佛她的生命里,从未有过“反抗”这个选项。
  
  收拾完狼藉,安娜端着那堆破碎的耻辱,像个幽灵般消失在通往后厨的门帘后。楼梯口的地面,除了几块湿痕,再无他物。
  
  傍晚时分,酒馆的氛围开始变化。烛火被一一点燃,空气里重新弥漫起蜂蜜酒的甜香和昂贵烟草的辛辣气息。楼下大堂的乐师换了支欢快的曲子,预示着属于权贵们的夜生活,即将拉开序幕。
  
  李寻欢的换防时间到了。接替他的是那个瘦高个雷蒙。雷蒙拍了拍他的肩膀,挤眉弄眼地低声道:“晚上‘红磨坊’有新来的姑娘,一起去开开眼?我请客。”他特意加重了“请客”两个字,显然是在嘲笑“加雷斯”白天的窘迫。
  
  李寻欢从鼻子里哼出一声,完美复刻了加雷斯的不屑与嫉妒。“滚蛋。老子今晚手气好,要去赢回本钱。”
  
  他学着加雷斯的样子,大摇大摆地走下楼梯,穿过大堂。就在这时,酒馆的正门被推开,一个人走了进来。
  
  正是昨晚那个扮演裘德的替身。
  
  他今天换了一身更加华丽的深紫色天鹅绒外套,领口和袖口镶着繁复的银丝滚边,胸前别着一枚硕大的蓝宝石胸针。他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、属于贵族的慵懒与傲慢,鹰钩鼻下的嘴唇微微抿着,似乎对周遭的一切都感到乏味。
  
  他一出现,大堂里那些原本高谈阔论的贵妇小姐们,声音立刻降了八度,目光或明或暗地投射过去,充满了探究与渴望。
  
  李寻欢的脚步没有停,他只是在经过吧台时,用眼角的余光,像扫描仪般飞速地扫过那个男人。
  
  外行看热闹,内行看门道。
  
  在旁人眼中,这是一个养尊处优、甚至有些虚浮的贵族。但在李寻欢的视野里,每一个细节都尖叫着“危险”。
  
  那个男人走进大堂后,看似随意地环视一周,但他的视线在每一个出口、每一扇窗户、每一个可能藏人的角落都做了短暂的停留。那不是审视,是评估。他选择的位置,是吧台侧面一个靠墙的卡座,视野开阔,背部和右侧被坚实的墙壁保护,左侧的任何威胁都必须先越过厚重的吧台。
  
  他坐下的姿态很放松,身体后仰,将手肘随意地搭在扶手上。但李寻欢注意到,他的双脚,一前一后,微微分开,那是一个随时可以发力弹起的姿势。他端起酒杯的手,手指修长,看似优雅,但拇指与食指的相对位置,却更像是握持着某种武器的柄,稳定而有力。
  
 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。那双棕色的眼睛里,没有贵族的傲慢,也没有商人的精明,那是一种空洞的警惕。像一头蛰伏在巢穴里的野兽,对周围的风吹草动保持着恒定的、不带任何感情的戒备。
  
  李寻--欢的心里,一个词清晰地浮现:同行。
  
  不,或许不完全是同行。杀手讲究一击必杀,追求的是瞬间的爆发。而这个男人身上,更多的是一种持久的、消耗性的警惕。他更像一头经验丰富的独狼,擅长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活下去。
  
  保镖?雇佣兵?
  
  李寻欢脑中闪过加雷斯那点可怜的记忆,里面并没有关于这个替身的详细信息。加雷斯这种底层护卫,只知道他是老板重金请来的“门面”,具体来历,一概不知。
  
  这就更有趣了。
  
  一个需要雇佣如此专业人士来扮演自己,并将酒馆日常经营完全托付给一个精明管事的“裘德”,他本人,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?他又躲在哪里?
  
  李寻欢压下心头的思绪,没有表露分毫。他像所有下了班的底层护卫一样,径直走向后门,身影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。
  
  他没有真的去赌场。
  
  在贫民区的肮脏巷道里七拐八绕,确认无人跟踪后,他再次戴上了那张多米诺面具,变回了那张平平无奇的、属于底层市民的脸。
  
  他需要钱,不是为了赌博,而是为了润滑这个粗糙世界的齿轮。
  
  意念沉入脑海空间,那座由金银铜币堆成的小山静静地躺着。他心中一动,掌心便多了一把沉甸甸的银币。这就是“聚宝盆”最实在的好处——让他可以毫无顾忌地扮演任何需要花钱的角色。
  
  城南,一处比“裘德酒馆”后巷更混乱、更没有秩序的地下酒馆里。这里空气污浊,混合着汗臭、呕吐物和最劣质的麦酒发酵的酸气。打着赤膊的劳工、眼神凶狠的佣兵和身份不明的流浪汉挤在一起,为了几个铜板的赌局而吼得面红耳赤。
  
  李寻欢找了个角落坐下,要了一杯最便宜的酒,然后加入了其中一桌最热闹的牌局。
  
  他扮演的是一个手气时好时坏、性格有些懦弱的码头工人。他输的时候垂头丧气,赢的时候喜形于色,但又不敢太过张扬,生怕惹来身边那些更强壮的赌徒的觊觎。
  
  这是一种绝佳的伪装。没有人会注意一个输多赢少的倒霉蛋。
  
  而他的耳朵,却在捕捉着牌桌上的每一句闲聊、每一句抱怨。
  
  “听说了吗?‘银十字’的巴顿前天栽了,在黑森林里接了个护送任务,连人带货都消失了。”
  
  “黑森林?那地方现在连矮人都不去了。听说盘踞着一伙专门抢贵族的强盗,下手黑得很。”
  
  “贵族?哼,我看城主府的税官比强盗还黑!上个月又加了一成‘治安税’,可我他妈怎么没看到治安好到哪去?”
  
  “小声点!你想被吊死在钟楼上吗?”
  
  “说到城主府……”一个喝得醉醺醺的佣兵压低了声音,神秘兮兮地说道,“你们记不记得,老城主还在的时候,城里是不是有个传说?”
  
  “什么传说?老城主养了一窝私生子的传说吗?”旁边的人哄笑起来。
  
  “不是那个!”醉佣兵摆了摆手,“是关于他一个女儿的。据说生得跟天仙似的,但天生带灾,克死了她母亲。老城主就把她藏起来养着,宝贝得不行。后来老城主一死,新城主的老娘,那个老巫婆,立刻就要弄死那个灾星。结果,人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。”
  
  “八成是被卖到哪个见不得光的窑子里去了。”
  
  “谁知道呢。可惜了,听说那脸蛋,那身段……”
  
  闲言碎语,像无数根线头,在李寻欢的脑中飞速地交织、拼接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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