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2章 临江抢劫案! (第1/2页)
内容很直白。
“方圆到瓷砖店那个了吗?”——去年十月,对应的就是第一单。
“八万到手了,你那份我今天转。”——两天后。
“下一个我物色好了,快递员,二十七岁,家里条件可以。”——今年一月中旬,胡鑫这一单。
一条一条,每一单都有迹可循。
陆诚把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摊在高翔面前的时候,高翔的表情终于绷不住了。
他看了足足两分钟,然后抬头,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我要跟律师再谈一次。”
“可以。但这些东西不会因为你跟律师谈了就消失。”
高翔没再坚持。赵维第二次来会见,这一次会见时间特别长,整整两个小时。出来之后,赵维找到陆诚,说高翔愿意交代部分事实,但有条件——他想争取认罪认罚从宽。
陆诚把这个信息报给了秦勉,秦勉跟检察院沟通了一个下午,最后给了一个框架:高翔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,退赃,检方在量刑建议上可以考虑从宽幅度。
高翔点了头。
他的供述跟刘小芳和方圆说的基本吻合,但补充了大量的上游信息。
“缘定今生”婚介公司不只是他行骗的工具,它本身确实在正常经营——真正做婚介的业务占了七成左右,骗婚业务只针对特定筛选出来的目标。高翔的原话是:“大部分会员我是真的帮他们介绍对象,只有那些‘条件合适’的才会交给刘小芳去做。”
什么叫条件合适——收入偏低但家里有积蓄、急着结婚、性格内向不善交际、社交圈窄。说白了,就是被骗了之后不太可能形成有效反击的人。
这种筛选机制让他的犯罪行为具有了很高的隐蔽性,受害人之间互不认识,地域分散,时间间隔也够长,如果不是胡鑫恰好报了案、陆诚恰好摸到了假身份证这条线,这条链条还能继续运转很久。
整个案件的涉案金额最终核实下来是二百三十四万。
高翔个人获利约一百六十万,刘小芳获利约二十六万,方圆获利约三十五万,周秀兰获利约六万八千块。剩下的差额是中间环节的损耗和部分未追回的现金。
追赃方面,高翔名下有这套碧桂园的房子,按揭,还欠银行三十多万,一辆车,银行账户余额加上现金大概有五十万出头。加上刘小芳和方圆那边追回的部分,初步能退回的赃款大约在一百八十万左右。
两百三四十万里追回一百八十多万,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。
可这个结果陆诚不太满意,但也没什么办法——骗婚案的赃款流动性太强,很多钱经过多次拆分转移之后就散了,部分已经被消费掉,追不回来。
至于高翔是怎么得知刘小芳被抓的——这个问题在审讯中没有得到明确回答。高翔的说法是“刘小芳被带走之前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,那个朋友告诉了他”。
陆诚追问那个朋友是谁,高翔给了一个名字和电话号码,查下来确实有这么一个人,是刘小芳的老同学,住在江海。
时间线上说得通——刘小芳被拘传之前在家里有一小段时间,陆诚他们上门的时候她正在收拾东西,那个时间窗口里打一个电话是有可能的。
这个解释合不合理?能说得过去。那当初陆诚怀疑的“内线”呢?
没有证据。
陆诚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掂量了这件事,最终选择了暂时搁置。没有证据的怀疑只是猜测,猜测不能代替事实,更不能用来指控任何人。
但他把这个疑点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——不是工作笔记,是他自己随身带的那个黑色小本子,只有他自己能看到。
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在高翔到案后的第十一天。
三个月后,一审判决下来——高翔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;刘小芳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;方圆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万元;周秀兰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两年。
宣判那天陆诚没去法院。
他在办公室写结案报告,写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接到了胡雅的电话。
“二十三万八到账了。”胡雅的声音带着兴奋。
二十七万被骗走,追回来二十三万八!
胡雅知道,要是没有陆诚,连零头追回来都很困难。
这钱追回来,可不光是钱,也消除了胡鑫心里的疙瘩。
“欠你一个人情,什么时候有空,请你们两口子吃顿大餐!”
“少客气。”
“你忙你的,不打扰了。”
电话挂了。
陆诚把结案报告写完,签了名,放进文件袋里。
一桩案子到这里算是画了句号。句号画得不那么圆——赃款没有全部追回,六个受害人中有两个的损失只弥补了不到三分之一。这是现实,不是电视剧,不是每个案子都能有皆大欢喜的结局。
但该做的做了,该抓的抓了,该判的判了。
陆诚把白板上关于这个案子的所有信息擦干净,白板又变回了一块空白。
空了不到两天。
……
周三下午,秦勉推开陆诚办公室的门,手里拿着一份传真件。
“有空吗?”
陆诚正在处理一堆积压的文书材料——骗婚案集中精力干了将近一个多星期,他只收尾这个案子。
其他日常的琐碎事务都是警花老婆吩咐小郑小胡等底下人完成。
他抬头看了看秦勉的表情,放下了手里的笔。
“什么事?”
秦勉把传真件放在桌上。
是临江市公安局发来的协查函。
临江跟江海挨着,两个城市之间隔一条江,开车过桥四十分钟。陆诚跟临江市局的刑侦支队打过两次交道,关系还行。
协查函的内容陆诚扫了两遍,第一遍快速看,第二遍逐字看。
三天前,临江市城西的一家珠宝店被抢了。
案发时间是傍晚六点半,珠宝店刚要关门,两名蒙面男子持刀闯入,将店内的老板和一名女店员控制住,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砸碎了三个柜台的玻璃,抢走了总价值约三百八十万元的黄金饰品和钻石。
作案时间前后不超过七分钟。
监控拍到了两人进店和离店的画面,穿的都是黑色连帽卫衣和运动裤,戴着口罩和鸭舌帽,手套也戴着——没留指纹。逃跑用的是一辆白色面包车,假牌照,车出了珠宝店所在的街区后在城西立交桥附近消失在监控盲区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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