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四章 第一个代言(求月票) (第1/2页)
苏超没有质问对方为什么买盗版,也算是给了对方一个台阶。
不然能怎么办,他总不至于和买了盗版的人厮打吧?
那人讪讪的笑了两声,倒也没有拒绝这个台阶。
不过,他很快就拿出了一个烟盒:
“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歌,我找不到其他能签名的地方,可以签在这上面吗?”
“这个可以有……”
苏超无奈,还是给他签了个名。
虽然吸烟不健康,但这个至少算是为国家做贡献了。
至于这个香烟品牌会不会拿他做宣传,请他当代言人,给他一堆钱,送他一辆奔驰……
真要是那样苏超也没办法。
“苏超我是真的喜欢你,这个是正版磁带,你什么时候发第二张专辑啊。”
没想到居然有真粉丝存在。
“明年上半年发,第二张专辑里的歌比第一张还要好,大家可以期待一下。”
苏超打算一年发两张专辑。
现在影视圈很难混,远不如唱片行业好赚钱。
既然歌曲足够多,苏超肯定要多发点专辑。
签了一圈,终于结束了签名活动。
苏超赶紧上车走人。
接下来拍第二个广告……
一连忙了好几天,苏超有时候连鱼都没时间钓。
总算是把MV和广告拍完了。
其中也包括了娃哈哈的那支广告。
还帮忙把歌也给录出来了。
哇哈哈那边其实也在纠结。
他们之前的代言人是景岗山,景岗山算是比较出名的歌手了,然而他的国民度实在是不行,宣传效果差强人意。
为了改变这种现状,公司打算换毛宁。
毛宁也没好到哪里去。
这两位歌手都有好歌,也都有知名度。
然而,他们在矿泉水的消费群体当中都缺乏足够的影响力。
不会让人因为代言人而去选择饮料。
也不会因为饮料上的人物而去探究他是什么人,有什么作品。
就是没法双赢。
那这样的代言人有什么用呢?
内地能够实现这种效应的明星还真不多。
难道真的要去请港台明星。
市场部把黎明的名字报上去,却遭到了宗老板的反对。
不是价格的问题。
当然,价格也确实贵,黎明光是代言费就要一两百万。
主要是宗老板不喜欢黎明。
除了好看点,也没什么像样的歌,也没什么像样的影视剧,就一绣花枕头,远不如刘得华和张学友。
简直就是四大天王里头凑数的。
当然,这个就有些过分了。
现在多了一个选择。
苏超!
原本只是十来岁的闺女买了一盒磁带,小女生追星很正常,宗老板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,什么样的年龄就做什么样的事情。
但是闺女坚持要外放。
在家里开着个大喇叭,用半死不活的声音跟着唱:
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/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/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……
宗老板感觉自己被洗脑了,竟然觉得这个歌手唱得还不错。
正好公司想要找个短期的广告模特,于是他就点了苏超的名字。
顺便也能讨好一下闺女。
没想到对方却要求由指定的广告公司承制。
这也不算什么过分的事。
哇哈哈又没有广告公司,拍广告都是找外边的广告公司。
交给谁制作都无所谓,只要保证质量就可以。
结果那边居然要加钱。
宗老板差点气笑了,当即就要换个人。
刚发专辑的小歌手,接二连三的提要求,疯了吧你。
还是闺女抱着宗老板的腿干嚎。
就要这个,不要别的……
宗老板无奈,加吧加吧,不就是加十万块钱吗?
他本以为这个事情就算尘埃落定了。
不曾想……又来了!
没完没了,又提了一个要求。
杀了他,都别拦着我,必须要杀了他!
宗老板很久没有生这么大的气了。
不过,苏超那边提代言要求的同时,也让人把广告样带送过来了。
宗老板也就没急着拒绝。
先看看再说。
这一看还是真不得了。
广告是苏超和一个女孩拍的,质量堪称上乘,这个叫圆梦广告公司的确实很有实力,一点也不比老牌广告公司做出来的效果差。
投放到央视黄金时代都没问题。
不过,更让宗老板惊讶的是这个苏超。
一般歌好的,歌手都很难长多好看。
景岗山的歌宗老板就觉得不错,可是景岗山的长相却不被大众待见。
苏超却歌好听人也好看。
难怪他闺女这么迷恋啊!
宗老板有点儿酸,却也知道苏超确实比景岗山更适合。
比毛宁肯定也适合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