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六章 她没我不行(求月票) (第2/2页)
苏超露出了一个不太好意思的笑容。
玩弄话术是他最擅长的,明明是陈健添为他请的声乐老师,只是恰好请到了林知梦而已。
到了他的嘴里,就成了林知梦自愿教他声乐。
一个女人,愿意如此付出。
说大侄女没有动情,林叔叔都有些不太相信。
“乐器老师~”
原来是这样一个过程,林叔叔更相信了一些。
“梦梦其实是一个很温柔的女生,教我声乐非常用心,还推荐我去卡萨布兰卡唱歌,让我有个公开练习的舞台。”
故事还是那么个故事。
但是讲故事的顺序、细节只要稍作调整,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。
“歌厅确实不错,听说你十二点就回家,不少人笑话你是个孩子。”
林叔叔哈哈一笑。
话里边也透露出他调查过苏超的事情,并不是一无所知,你最好不要糊弄我。
卡萨布兰卡的老板和他是朋友。
他打听起来非常容易。
“歌厅这种地方,唱唱歌还行,其他的就太乱了,我现在开了一家广告公司,又发了专辑,以后恐怕很难再去唱歌了。”
服务员上菜的时候,苏超伸手去接了一下,正好露出腕间的劳力士。
几乎是送到眼皮子底下,林叔叔一眼就看到了。
差点倒吸一口冷气。
原来是这块手表,大侄女还真舍得啊。
报纸上说苏超被富婆送劳力士。
看来还真没冤枉他。
只不过,这个富婆是自家侄女,而且他们还是男女朋友的关系。
林叔叔没有忽略苏超话里的广告公司,就笑着问道:“你还开了广告公司啊,内地的广告业务现在好做吗?”
“内地经济发展势头迅猛,国企也在改制,广告市场潜力巨大,刚开业一个月就接了五单,总营收三百万左右。”
做生意的人,聊起生意那绝对是相见恨晚啊。
“没想到你年纪轻轻,居然懂得这么多。”
林叔叔之前还有点担心这小伙子是不是吃软饭的。
现在就已经感慨大侄女慧眼识人了。
“很多事情都是和梦梦商量着来的,广告公司我们两个都有参股,这一次来香江成立电影公司,本来我是打算也和梦梦一起做的,但是梦梦说叔叔您的生意正处于扩张期,就想着邀请叔叔一起投资电影……”
梦梦爱我爱的死去活来,她没我不行。
我和梦梦都没忘记叔叔。
一番话说下来,林叔叔已经把苏超当侄女婿看了。
就是有点儿可惜,这孩子才十八岁。
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:“男二十岁,女十八岁,始得结婚”。
到1980年,就改成:“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”
倒是可以来香江结婚。
这边规定了只要年满16岁即可结婚,但若年龄在21岁以下,则需征得双方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。
“我不懂电影,但是投资一下还是可以的,只是在商言商,我还是想问一问你,这个电影属于商业电影图利的,还是属于文艺电影图名的,你得让我投的明白。”
林叔叔既然已经认定了侄女婿,说话也就不再拐弯抹角。
“叔叔你放心,公司才刚开始起步,肯定要活下来才会考虑艺术的事情,我目前手里掌握的两个剧本,都是为了卖钱才创作出来的。”
苏超表现的非常清醒。
“这样一来,就是我这个当叔叔的占你们(小两口)便宜了,哈哈~”
林叔叔心情非常好。
当下就拿出支票簿,写了一张一百万港币的票据出来。
当然,支票这东西兑换没那么简单。
兑换的时候,银行会核对支票本购买时的预留印鉴,还有银行柜台人员会进行笔迹比对,更关键的还会和出票人进行电话确认。
而且伪造这玩意判刑非常重。
一般很少有人像《猫鼠游戏》里那么冒险。
那部电影应该还没有出现。
不过电影是根据真实故事编写的自传改编而来,外人很难去启动该项目。
但是无论如何,林叔叔直接给支票,甚至都没有签协议留收据,足以说明他对苏超这个“侄女婿”的信任了。
这样一来,苏超就有六百万了。
银河映像一百万,是苏超用“两条腿走路”的概念说服韦家辉争取来的。
刘得华的四百万,其中两百万是刘得华的投资,两百万是苏超借的。
现在林叔叔又给了一百万。
主演片酬并不高的情况下,六百万已经足够做出来《野蛮女友》,而且还能富裕出一些用来做宣传。
林叔叔和苏超告别,回到家就打了林知梦的电话。
“小梦,你找男朋友的眼光真好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