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三章 登天路,踏歌行 (第1/2页)
不多时,叶凡很快就赶到了此次聚会的海上明月城。
刚刚离开停车场,他便看到了几位熟悉的身影,都是他曾经的同学。
略微与几位老同学寒暄一阵后,叶凡便跟着王子文一路前行,来到了位于海上明月城第五层的一个小型商务中心。
随着天色渐晚,参加聚会的同学们也陆陆续续来临。
三年过去,大多数同学都已经是二十五六的年纪,甚至还有几人结了婚,做起了宝爸宝妈。
每一个人都在倾诉这几年来的经历,三年的时光足以磨平许多人的棱角,让他们认清现实。
大部分人并非是什么天命之子,昔日年轻时的豪言壮语和一腔热血,都在时间的冲刷下化为泡影,生活之中只余平淡。
叶凡在一旁静静的聆听,心中不免有些庆幸。若非得楚师看重,传授修炼之法,他或许也将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。
约莫半个小时后,参加聚会的同学全都到齐,遗憾的是有些人或是因为在外留学,或是因为特殊原因,未能赶来。
几位衣着光鲜亮丽的身影先后站起来致词,现场气氛一片火热,叶凡则是低头沉思,并未理会那几人。
很快,在场二十多位同学便分成一个个小圈子,各种交流了起来。
叶凡并没有选择与王子文、刘云志等人一起,他能感受到刘云志时不时传来戏谑的眼神。
这件事也不是没有原由,当初他们一同在校园时,刘云志和他曾一起追求过李小曼,最终却是叶凡取得了胜利,抱得美人归。
自那之后,刘云志便一直对叶凡阴阳怪气,但大多时候都没讨得好。
眼下时隔三年过去,刘云志自认为叶凡没他混的好,言语之间自然有几分尖酸刻薄。
对此,叶凡也没有上演龙王归来的想法,一切都十分自然。
自他开始修炼以后,他与这些曾经的同学,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一头大象岂会在意一只蝼蚁的挑衅?
真要是不识抬举,他有一百种办法,能够在悄无声息间弄死刘云志。
“各位同学,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,刚刚我接到一通电话,来自大洋彼岸……”
说话之人名唤周毅,是校园的风流人物之一,相传家中背景深厚,但为人十分随和,并不像刘云志那般惹人生厌。
因此在他开口之后,众人纷纷停下手中的动作,看向周毅。
“大洋彼岸的三位同学已经动身回国,过几日咱们应该就能看到他们。”
“毕业之后,咱们大家天各一方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,今天能够相聚在一起,已经十分难得。大家都被生活所累,下一次再想见面,或许不知是何年何月之后。正好李小曼等人不日归国,我提议延长此次聚会。”
“大家不要担心,此次的费用由我和王子文两人出,不需要大家掏一分钱。”
周毅的提议一出,现场顿时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。众人都觉得这个主意不错,毕竟不需要自己花钱,何乐而不为。
更何况大家毕业后各奔东西,能再次相聚的机会实在难得,要是能趁此机会等李小曼他们回来,好好聚上一场,也算是弥补了不少遗憾。
另一边,叶凡在听到李小曼的名字后不免有些失神。
李小曼是他的前女友,两人在大学时期相恋,但在大学毕业之后,李小曼远赴大洋彼岸留学。
最开始的几个月,两人还能保持密切的交流,但随着时间的流逝,两人的沟通逐渐减少,另一方面,叶凡也逐渐被修炼所吸引,最后两人自然而然的就断了联系。
当叶凡再次从周毅的口中得知李小曼的消息,心中难免有些悸动。
原本他并不打算参与后续的聚会,但在听到李小曼的消息后,叶凡改变了心中的主意。
数日后,叶凡等人一路走走停停,很快就来到了泰山脚下。
同时,叶凡也再一次见到了熟悉的身影,三年时间过去,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,李小曼依旧光彩照人。
她身高约莫一米七左右,戴着一副太阳镜,秀丽的黑发随风飘扬。李小曼的穿着比较简单,下身穿着一条清凉的短裤,修长的双腿,在阳光的映照下泛起淡淡的光晕,让人心生向往,上衣则是一件印有卡通图案的体恤。
在李小曼的旁边,还有一位身材高大的青年,金发碧眼,与在场众人截然不同。
“你们好,我…我是凯德,是李小曼的同…同学。”凯德结结巴巴的说着,话语虽然不流利,但大家还是大致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一时间,众人的目光纷纷在叶凡和李小曼两人身上流转,毕竟他们两人的关系无人不知。
但此刻两人之间似乎出现了新的状况,疑似有人移情别恋。
而面对众人的目光,两人都没有过多表示,只是微微点头,云淡风轻的揭过此事。
有些话不必多说,沉默已经代表了一切。
很快,叶凡便将目光从李小曼身上收回,看向前方。
泰山,自古以来就是神圣的象征,位于华夏大地的东方,以其雄伟壮丽的山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闻名于世。
泰山是五岳之首,以巍峨雄伟,气势磅礴著称。
自古以来,围绕泰山就有着诸多的神话传说,从三皇五帝开始,历代都有不少帝王在泰山封禅。
如挥剑决浮云,诸侯尽西来,横扫六合、一统华夏的秦始皇。
又比如寇可往,我亦可往,雄才伟略的汉武大帝。
……
很快,众人便开始攀爬泰山。
山体大致分为三层台阶,坐北朝南,台阶共长十公里左右,宛若一条登天长梯,从山脚一直绵延到山顶。
在雄伟壮阔的泰山面前,众人只感觉自己好似一只蝼蚁,哪怕是日月星辰,也要在泰山的脚下臣服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